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档案处工作细则

添加时间:2014-04-08 来源: 浏览次数:

档案处作为学管会的档案管理处室,主要是为学管会各项工作顺利,无误的进行。做好材料的收集、鉴别、分类和归档等档案管理性工作,促使学管会成为高效率,高准确率的组织并使得学管会这个组织更加完善。其工作细则如下:

一、工作事项

1.档案材料收集、鉴别、分类、归档、立卷等整理工作。

2.档案查阅工作。

3.档案传递工作。

4.部分档案安全保护、保密工作。

5.档案材料整理、清退、入库工作。

6.学管会日常物资的管理。

7.公寓区中各项常务活动的检查结果存档(包括电子档)。

二、工作程序

1.工作人员及时定期的收集需存档的资料,并进行整理。

(每月底收集归档文件)

2.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校对和清退,确保正确性和完整性。

(只留在校年级,其它整理归库房)

3.依据所收集的资料对目录进行对应的更改,以便查阅。

(按处室分,卫生、纪检留条再按月分类归档)

4.根据目录对资料进行存档等处理。

(制做两份:电子和手写版)

三、工作权限

1.保管好所存档的档案,为其他各处及需要的部门提供档案资料的信息。

2.负责档案的查阅与传递。

3.经辅导老师,干事长和档案处处长的批准,按相关规定承办档案的外借与收回。

4.经辅导老师,干事长和档案处处长的批准,按相关规定承办档案的定期清退等处理。

四、借阅规定

1.所有人员档案的借阅或复印都须经辅导老师,干事长和档案处处长的批准,且应由档案处的人员提供借阅等,借阅人需注明借阅档案的名称与时限。所负责借出的档案处人员有按时收回档案的责任。

2.收回档案后经档案处人员确认无误后放回原处,如有丢失、损坏的现象出现,追究借阅人责任,如档案管理人员未发现档案的丢失或损坏即收回存档,一经发现则追究档案管理人员的责任。

五、工作标准

1.坚持原则、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。

2.采取多种形式,全面、及时的做好材料的收集工作,认真、细致的做好鉴别、归档、整理等工作。

3.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,严格查阅,为所需人员提供所需文件资料。

4.根据档案管理、保管、保护的相关规定,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。

六、工作管理制度

1.档案处人员需常与各处联系,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、正确性。

2.档案工作人员不得向工作以外的人员透露档案处保密文件。

3.档案管理人员不得私自改动档案内容。

4.定期向干事长、处长上报档案收集和档案整理情况。

5.查阅后必须做好登记,如2011年10月24号xxx查阅内容xxxxxx。

学管会档案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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